新湾扛把子 发表于 2023-11-2 09:26:20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新湾扛把子 于 2023-11-2 10:17 编辑




我局办理的刘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5200002023075105),经我局侦查核实,涉案人员刘锦明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12262012011914127)内资金含有刘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零玖元陆角贰分(¥41409.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中国工商银行刘锦明6212262012011914127内的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零玖元陆角贰分(¥41409.62)系刘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警官
联系电话:0571-89704612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2023年10月31日
我局办理的奚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5200002022085035),经我局侦查核实,涉案人员李椿业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411524545968672)内资金含有奚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捌拾壹元贰角玖分(¥1548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中国农业银行李椿业6228411524545968672内的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捌拾壹元贰角玖分(¥15481.29)系奚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警官
联系电话:0571-89704612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2023年10月31日

来源:下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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