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丁 发表于 2024-1-25 16:38:26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4-1-25 16:43 编辑



我局办理的金某某等人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5400002023075136),经我局侦查核实,招商银行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09123374107*********706内资金含有金某某等人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柒仟元整(¥1707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09123374107*********706内的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柒仟元整(¥1707000)系金某某等35人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18768155037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2024年01月24日   


来源|刑事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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