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丁 发表于 2024-3-6 16:33:23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4-3-6 16: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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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办理的陈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 3301145200002023075002),经我局侦查核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6217992610220214365,开户人:朱靖宇,账户内资金含有陈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壹佰柒拾壹元肆角贰分(¥17817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朱靖宇6217992610220214365内的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叁拾贰元肆角捌分(¥36532.48)系陈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警官
联系电话:0571-89704612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2024年3月5日      

02
我局办理的胡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5200002023085033),经我局侦查核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账户:20354269900100000202251,开户人:西藏广裕达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含有胡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壹佰陆拾玖元整(¥67916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藏广裕达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354269900100000202251内的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系胡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警官
联系电话:0571-89704612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2024年3月5日      

来源|下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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