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符合计划生育但是缴纳罚款的人口的安置
网友咨询:
我是属于一个党湾的拆迁户,在拆迁开始到现在快要结算,从未有人告知这个情况,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被告知需要按照3500的成本价进行结算,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现在都是鼓励多生多育了,还有计划生育这样一说?再则就算之前是违规,我们缴纳罚款之后,还不属于正常的人口?再则,我们作为拆迁户,政府,村委,有没有义务在需要征迁时告知这一情况?到最后需要结算前,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情况,现在结算价格单出来了,说属于3500成本价那一类,这是什么道理?
党湾镇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党湾镇未来交通小镇、杭绍甬高速公路党湾段房屋征收安置实施细则》党政〔2020〕10号明确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出生的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安置,且不得享受其他照顾安置政策。同时根据一体办的萧城乡办(2017 )29号文件,“各类违法生育,需缴清社会抚养费后,方可安置;同时不得享受其他照顾安置政策。”,故需以成本价安置。
02
路烂,修路挖坑后不设警示标识
网友反馈:
钱塘区青六北路从钱塘区卫生健康局到钱塘区江东消防站段,路况很差,修路打补丁时挖坑不设警示标识,导致过完红绿灯刚提速就冲坑里,刹车都来不及,还好没爆胎。这一条路同事爆了2条胎,因为冲到修路坑里了。
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该段道路正在维修中,后续会加强施工区域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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